马来西亚说书
殖民时代 · · 第 15 / 106

邦咯条约改变了什么?必须听的「建议」

一八七四年一月,一句话换走了一个国家;英国顾问的「建议」开始变成必须听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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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四年一月的一个早晨,一艘英国军舰停在霹雳外海。

船叫 Pluto(冥王号)。

甲板上,几个人面对面坐着,要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其中一个叫 Raja Abdullah,是霹雳的王位争夺者,曾经拜托过商人帮他写信给英国人,请他们来帮他争回那把位子。另一边坐着英国人,海峡殖民地总督 Andrew Clarke。

他们共同在这份文件上签了字。1,2

那份文件,我们今天叫它邦咯条约(Perjanjian Pangkor)。


要说这一天之前发生了什么,得先从矿山说起。

两帮人,一条水道#

霹雳州北部有个地方叫拉律(Larut)

十九世纪中叶,这里的地底下埋着大量锡矿。开采锡矿是苦活,当地人不够用,矿场的老板从中国南方招来了数以万计的工人。

这些工人,不是一个整体。他们分属两个会党——

海山(Hai San):以客家矿工为主。3,4

义兴(Ghee Hin):以广府人、潮州人及其他非客家方言群矿工为主。3,4

两帮人共用一条水道引水到矿场。一八六一年,水道的控制权起了争执,第一次战争爆发。3,4

之后是一八六五年,再是一八七二年,一八七三年——四次战争,每次都有名字可查、有导火索可追。3,5

这里要停一下,说清楚一件事。

拉律战争从来不是「华人之间的内斗」。那是矿区利益、会党势力与霹雳王室各方角力的混战。海山背后站着霹雳的拉律督 Ngah Ibrahim,义兴到了第四次战争,则转而支持 Raja Abdullah。3,5每一次点火,都有具体的矿区、具体的水渠、具体的商业利益在里头。

会党、矿区、王室争位——这三条线在霹雳缠成了一个结,英国人从海峡殖民地的那头看着这个结,越来越烦。

Abdullah 的一封信#

一八七一年,霹雳苏丹 Ali 驾崩。

按照礼制,继承人应该是 Raja Muda Abdullah。但 Abdullah 那天不在场——他事后说,是担心在途中遭到伏击,所以没来。3,6

大臣们等了四十天。在拉律督 Ngah Ibrahim 的力推下,他们拥立了另一个人:Bendahara Ismail,为新苏丹。6,2

Abdullah 视此为篡位。他不认。

英国人在旁边观望了两年,对这片越来越乱的内陆越来越不安。一八七三年,情势迫近海峡殖民地的锡矿贸易,新任总督 Andrew Clarke 抵任,白厅给他的指令里留了余地——如果有人邀请,可以介入。

于是 Abdullah 给 Clarke 写了一封信,通过华商 Tan Kim Cheng 和英商 William Henry Macleod Read 转交,大意是:我愿意接受一位英国驻扎官,请你承认我是合法苏丹。2,7

Clarke 答应了。

双方约在邦咯岛外海见面。

军舰甲板上的那份文件#

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日,条约签署。1,2

在场的英国官员之一叫 Frank Swettenham。三十三年后,他把这一天写进了自己的书里——那本书叫《British Malaya》,一九〇七年出版。他记的是:会议前几天,一群人陆续聚到邦咯;Raja Abdullah 到了,他的亲属 Raja Idris 到了,Raja Bendahara、Mantri、Temenggong、Dato Sagor 都到了,会党首领也到了。

但 Raja Ismail 和 Raja Yusuf 没有到。 Swettenham 写他们「太远」,而且「没有作出到场的努力」。1,2

这一点值得停一下:那份决定霹雳归属的文件,签字桌上少了当时实际在位的那位苏丹。

条约共十一条,有几条要在这里讲清楚。

第六条,Swettenham 在书里逐字抄录如下:

"That the Sultan receive and provide a suitable residence for a British Officer, to be called Resident, who shall be accredited to his Court, and whose advice must be asked and acted upon in all questions other than those touching Malay religion and custom."1,2

苏丹须接待一位英国驻扎官(Resident),并为他提供居所。驻扎官的意见,在一切事务上都须被征询,并须照办——宗教与习俗除外

第十条,英文版:

"That the collection and control of all revenues and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untry be regulated under the advice of these Residents."1,2

全国税收的征集与管控、一般行政事务——均须在驻扎官的「建议」之下运作。

Swettenham 自己给这两条下的评语是:「最重要的两条如下」(The two most important clauses are as follows)。1,2他没有说错。

条约同时确认:英国承认 Abdullah 为合法苏丹;原苏丹 Ismail 降格为「Sultan Muda」。郑景贵(Chung Keng Quee)代表的二十六名华人秘密会社领袖同日登上军舰,在条约上签字,结束了拉律战争。2,7


这里有一个地方,必须把两个版本并排给你看。

「muafakat」与「must be acted upon」#

条约有马来文版本,也有英文版本。

这件事不需要靠推测。 Swettenham 自己写的是:「经过几天讨论,一份以英文与马来文写成的文书被拟出,于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日签字用印。」(an instrument was drawn up in English and Malay1,2

也就是说:在场的英国官员本人确认,当天存在两个语文的文本。而下面要看的,是这两个文本对同一件事的说法不一样。

英文版第六条,关键词是:must be asked and acted upon——「须被征询,并须照办」。这是单向命令的语气。驻扎官说什么,苏丹照做。

马来文版本的关键词,据 Sembang Kuala 博客引用的一份 Jawi 文字早期抄本,用的是:muafakat。(唯一公开记载马来文版「muafakat」用词的来源为该博客;本轮未能核实原件抄本。)8,1

Muafakat 在马来语里,含义是「双边协商」「共识」——两方商量着来,不是一方发令一方执行。

这个落差,不是翻译者的笔误。也不是学者之间的学术细节。

它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苏丹们签字的那一份文件,和后来在伦敦执行的那一份,对「驻扎官应该怎么运作」这件事,文字上不是同一个描述。8,1

学者 Raja Dato Seri Azam 曾就此提出质疑,认为两个版本之间的义差,是解释整套参政司制度性质的关键。(据 Sembang Kuala 博客记载该学者立场;本站未读到该学者原文。)8,9

本站无法裁决这个争议——我们没有当日的马来文原件,只有后来传抄的抄本,和英国官员的英文记录。但这个落差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它重要,因为下面要说的事情,正是从这个落差里长出来的。

什么叫「建议」#

Abdullah 大概以为,来了一个顾问。

J.W.W. Birch 大概也这样以为——但他的脑子里装的是另一套逻辑。

James Wheeler Woodford Birch,一八七四年十一月四日抵达霹雳,成为第一任参政司(British Resident)。10,11

他带来了什么?税收制度。公告,贴在村子里,内容是英国要来收税了。问题是,这些公告没有经过苏丹,没有经过地方酋长,直接贴出去。10,11

他不会马来语。他认为酋长们靠剥削人民为生,应该被废掉。他的上司、总督 Andrew Clarke 也曾私下提醒他步子迈得太快,但他一意孤行。10,12

据 Economic History of Malaysia 转述,Frank Swettenham 曾用一个挺直白的评语描述 Birch 的问题:他「坐立不安,干涉凶手与罪犯」。本站在 Swettenham 一九〇七年的《British Malaya》全文里没有找到这句话,它可能出自他的其他著作或未刊档案;这里只能写「据该网站转述」,不能写成 Swettenham 的原话。13,14

不管这句评语是不是他写的,有一点是清楚的:Swettenham 自己是这套制度的核心设计者,任何出自他的评语,都同时带着替制度本身开脱的动机。

苏丹 Abdullah 身边的酋长们,眼看着一个外来人一件一件把权力拿走,而条约里那句「宗教与习俗除外」根本不够用——因为「宗教与习俗」以外的一切,恰好是权力的全部。

一八七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苏丹 Abdullah 主持了一场酋长会议,地点在 Durian Sebatang。10,11

会议讨论了如何应对 Birch。两个选项摆在桌上:毒杀,或刺杀。Maharaja Lela 当场承担了后者的任务。与会者批准了这个方案。10,12

据起诉书记载(Wikipedia「James W. W. Birch」条目转述),Abdullah 主持并出席了这场会议。本站写的是起诉书所称的内容,不是对这件事最终性质的裁定。10,12

一八七五年十一月二日#

那一天,Birch 在霹雳河上行船,停靠在 Pasir Salak。他在船的浴房里,打算梳洗一番。1,11

Maharaja Lela 手下的人发动了袭击。Birch 遇刺身亡。1,11

具体手法,两条来源之间有出入——Wikipedia 记是「以矛刺死」,另一份记录写「以刀击头」。本站不知道确切的细节,只写他遇刺身亡。

消息传到海峡殖民地,随即传到伦敦。

一八七五年十一月六日,援军从香港和缅甸启程。英国派出大规模远征军,主力来自英属印度与香港。15,12


这场事件的后果,把霹雳的每一个主角都带到了不同的结局。

Maharaja Lela 及两名随从,于一八七七年一月二十日在太平(Matang)被绞死。15,12

Sultan Abdullah II 被流放至塞舌尔群岛15,12

Ngah Ibrahim,霹雳的拉律督,同遭流放,辗转至砂拉越,一八九五年死于新加坡。15,12

第二任参政司,接替 Birch 职位的,是 Hugh Low。他说马来语,花了多年时间了解当地,处事比较迂回。在他任内,霹雳局面逐渐稳定下来。参政司制度并没有因为 Birch 遇刺而收缩——反而因为这场危机,英国在军事镇压之后,把制度推行得更彻底。15,13

那个例外条款,后来长成了什么#

条约第六条有一句尾巴:「宗教与习俗除外」

这句话本来的意思,是苏丹在伊斯兰事务上保有自主权——驻扎官不得干涉。

这句话后来成为一套长期机制的核心:苏丹在宗教与习俗上的名义权威,被保留下来,甚至被制度性地加固——于是苏丹们有了「仍是主权者」的面子。

而参政司,拿到了所有其他的事情。

一八七五年之后,驻扎官制度没有因为 Birch 的死收手。霹雳的经验被视为教训——问题不是这套制度,问题是 Birch 推得太猛。更懂得分寸、更耐得住性子的参政司,可以把同样的权力结构维持下去,只是不那么让人看见。

二十三年之后,Swettenham 自己把这套语法写了下来。

那时他已经是马来联邦的驻扎总长。一八九七年起,四个邦的苏丹与酋长每隔几年聚会一次,那个场合后来叫「统治者会议」。Swettenham 在书里这样描述它:

"Nothing can be decided at the Council, which is only one of advice, for no Raja has any voice in the affairs of any State but his own."1,13

「会议上什么也决定不了,它只是一个建议性的会议——因为除了自己的邦国,没有哪一位 Raja 对任何邦国的事务有发言权。」

请把这句话跟一八七四年那份文件放在一起读。

邦咯条约说的是:驻扎官的意见,苏丹必须征询,必须照办。 二十三年后,苏丹们聚在一起开的那个会,Swettenham 说它「只是一个建议性的会议」,所以什么也决定不了。

同一个词,两个方向。 英国人给马来统治者的「建议」,是必须照办的;马来统治者聚在一起给出的「建议」,什么也决定不了。

写下这句话的人,正是这套制度最主要的设计者与推动者。他不是在批评它——他是在解释它怎么运作。1,14

「建议」这个语法#

一句话用来换走一个国家——从技术层面看,这套做法其实相当精巧。

它没有说「割让」。「割让」要让苏丹的臣民知道,那是一种屈辱,可能引发更大的反弹。

它没有说「殖民地」。「殖民地」有一个明确的主权转移,法律上说不过去,因为马来苏丹依然坐在那里。

它说的是「建议」。

「建议」这个语法,是这整套安排最有技术含量的发明:主权在名义上留着,权力在实质上走了。

这套语法,一八七四年在霹雳用过之后,很快被复制到了其他地方。

一八七四年,雪兰莪参政司就位。一八七五年,森美兰跟进。一八八八年,彭亨。13,14

每一个邦国,都有自己的一场谈判,都有自己的「苏丹主动邀请」的说法——英国人坚持强调这一点,因为这让整套制度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不是征服,是应邀。13,14

一八九六年,霹雳、雪兰莪、彭亨、森美兰合并为马来联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在这个新结构里,苏丹们的「建议」权,进一步稀释。

苏丹们签了邦咯条约,以为请来了一个顾问。他们没有想到,这个顾问会带着「建议」这个语法,一步一步,把议事桌上的椅子坐满。

下一个问题#

邦咯条约在霹雳复制了一套语法。这套语法随后在雪兰莪、森美兰、彭亨、柔佛陆续落地。

到了二十世纪初,马来联邦的人口普查开始大规模运作。管人口的那套账本,用的是另一个词:种族(bangsa)

谁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把马来半岛上的人分成了「三大民族」——这个问题,比邦咯条约晚出现,但它问的那个答案,一直延伸到今天。


这一篇的证据,本站要跟你交代清楚#

写完之后,把这一篇靠什么撑着摊开来讲:

最硬的一条,是 Swettenham 一九〇七年的《British Malaya》。 邦咯条约第六条与第十条的逐字文本、签署经过、谁到场谁没到场、「一份以英文与马来文写成的文书」这句话、Maharaja Lela 事前的威胁、以及遇刺消息传来的当场记述——都出自这本书,本站直读 Internet Archive 的全文影像核对过,不是转引。

但它不是中立的记录。 Swettenham 本人是当事官员:一八七四年一月奉总督之命去拉律传话;一八七五年十一月 Birch 遇刺时,他就在同一支船队里;后来他官至马来联邦驻扎总长——也就是说,这套制度后来的最高执行者,正是替我们记下它诞生经过的那个人。他写 Ismail 的人是「恶棍」,本站没有承袭这个词。读这一篇的时候,请把「他在场」和「他是谁」两件事一起放在心上。

其余大半靠二手来源。 马来文本「muafakat」那个关键落差,唯一公开记载来自一个博客所记的 Jawi 抄本,本站没能核实原件——而那正是这一篇论证的支点之一,所以正文里写明了它的分量。拉律战争、Birch 的施政细节、事后的军事行动与处决,主要靠维基百科、Britannica 与几个专题网站。

还有三本书,本站没读到。 Cheah Boon Kheng(JMBRAS 1998)、Emily Sadka(1968)、Khoo Kay Kim(1972)——这三本是这段历史的标准学术著作,本站只核实了它们的书目,没有读到正文,因此它们在本站只算注记,不当证据。要把这一篇写到跟早期篇章同样的强度,缺的就是这三本。

Birch 遇刺相关内容严格遵循「起诉书称」的措辞,不对 Abdullah 的责任范围作超出法庭记录的判断。

下一篇:条约换走了权力。接下来,表格会换掉一个词。那个词,叫 race。

来源 15 本篇每一条重要断言都可以查证。点开自己看。

别信这个站。自己查 —— 下面每一条来源都可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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